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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B409版)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793 证券简称✿✿✿✿:罗欣药业 公告编号✿✿✿✿:2023-03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3凯发k8一触即发✿✿✿✿、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下午3:00✿✿✿✿。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1)截至2023年5月1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不能亲自到会✿✿✿✿,可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做2022年度述职报告✿✿✿✿,本事项不需要审议✿✿✿✿。
议案10.00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山东罗欣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克拉玛依珏志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合伙企业✿✿✿✿、Giant Star Global (HK) Limited应回避表决✿✿✿✿,且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议案3.00✿✿✿✿、8.00✿✿✿✿、9.00✿✿✿✿、10.00✿✿✿✿、11.00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受个人股东委托出席会议的代理人✿✿✿✿,登记时须持代理人身份证✿✿✿✿、委托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
(4)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异地股东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不接受电线--17:00
4✿✿✿✿、书面信函送达地址✿✿✿✿: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罗七路18号财务中心证券事务管理中心✿✿✿✿,信函上请注明“罗欣药业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字样✿✿✿✿。
(2)股东大会工作人员将于会议开始前10分钟结束实际与会人数统计✿✿✿✿,请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提前到场✿✿✿✿;
在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程序详见附件1✿✿✿✿。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及签署相关决议文件✿✿✿✿。如没有作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注✿✿✿✿: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请委托人在以上表格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多选无效✿✿✿✿,不填表示弃权✿✿✿✿;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4月26日✿✿✿✿,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在山东省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罗七路管理中心三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16日以电话✿✿✿✿、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监事会主席宋良伟女士主持了本次会议✿✿✿✿。本次监事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会议程序合法有效我保证不c进去txt御宅屋✿✿✿✿。
2022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监事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保障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监事会根据2022年工作及履职情况✿✿✿✿、2023年工作计划编制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合理✿✿✿✿、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编制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制定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公司监事根据其本人与公司所建立的聘任合同或劳动合同的规定为基础✿✿✿✿,按照公司薪酬管理规定确定其薪酬✿✿✿✿,不另行发放津贴✿✿✿✿。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能够客观✿✿✿✿、线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目标并充分考虑了经济环境✿✿✿✿、政策变动✿✿✿✿、行业形势及市场需求等因素对预期的影响✿✿✿✿。本财务预算为公司2023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并不代表公司管理层对2023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刊登于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的《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长远发展战略✿✿✿✿,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保证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的《关于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和良好的职业水准✿✿✿✿,其在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我保证不c进去txt御宅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规范地完成了审计工作✿✿✿✿。本次续聘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监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凯发k8一触即发✿✿✿✿。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的《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2年度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及2023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定价合理✿✿✿✿,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的《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理财产品等方式进行投资理财✿✿✿✿,资金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预计全年累计发生额不超过50亿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的《关于2023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资金合理利用✿✿✿✿。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能够对风险进行有效控制✿✿✿✿,担保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的《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我保证不c进去txt御宅屋✿✿✿✿、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合并财务报表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25,541,305.23元✿✿✿✿,2022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余额1,535,575,558.79我保证不c进去txt御宅屋✿✿✿✿。公司(母公司)2022年度实现净利润128,369,031.72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2,836,903.17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12,112,491.98元✿✿✿✿,减除已分配上年度利润14,209,959.07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13,434,661.46元✿✿✿✿。
鉴于公司2022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的情况✿✿✿✿,不满足《公司章程》中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公司拟定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以上利润分配预案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落实现金分红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下简称“《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以下简称“《股东回报规划》”)等规定✿✿✿✿。
根据《落实现金分红通知》《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股东回报规划》等有关规定✿✿✿✿,鉴于公司2022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的情况✿✿✿✿,不满足《公司章程》中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同时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展战略以及目前经营实际✿✿✿✿,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计划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未分配利润一方面用于支持公司日常经营发展✿✿✿✿、研发投入及流动资金需求✿✿✿✿,另一方面用于应对当前外部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更好地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采用现金分红等方式进行利润分配✿✿✿✿,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依据公司实际情况制订的✿✿✿✿,符合中国证监会《落实现金分红通知》《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长远发展战略✿✿✿✿,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保证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是否通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年业务收入✿✿✿✿、2022年上市公司(含A✿✿✿✿、B股)审计收费总额尚未审计结束✿✿✿✿,故仍然按照审计机构提供的2021年业务数据进行披露✿✿✿✿;除前述之外上述其他基本信息均为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实际情况✿✿✿✿。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1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39人✿✿✿✿。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不存在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2022年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280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为60万元(含税)✿✿✿✿。2023年度审计费用将按照市场价格与服务质量确定✿✿✿✿。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有关资格证照✿✿✿✿、业务信息和诚信纪录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为公司提供了专业✿✿✿✿、严谨✿✿✿✿、负责的审计服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认可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对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进行审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较为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执业经验与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在过往审计过程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遵循诚信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保障了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为公司出具的各项专业报告客观✿✿✿✿、公正✿✿✿✿,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根据2022年度关联交易的实际情况✿✿✿✿,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对2023年度与关联方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情况进行了预计✿✿✿✿,并经公司2023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刘振腾我保证不c进去txt御宅屋✿✿✿✿、刘振飞回避了本项议案的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山东罗欣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克拉玛依珏志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合伙企业✿✿✿✿、Giant Star Global (HK) Limited等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且不能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表决✿✿✿✿。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注册地址✿✿✿✿: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罗庄街道湖西路与龙潭路交汇处(山东罗欣医药现代物流有限公司办公楼4楼西侧)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零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保健食品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食品经营(销售散装食品)✿✿✿✿;食品经营✿✿✿✿;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消毒器械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酒类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食品互联网销售(销售预包装食品)✿✿✿✿;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医用口罩零售✿✿✿✿;医用口罩批发✿✿✿✿;食品用洗涤剂销售✿✿✿✿;日用品销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化妆品零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电子产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软件开发✿✿✿✿;鲜肉零售✿✿✿✿;农副产品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玻璃仪器销售✿✿✿✿;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塑料制品销售✿✿✿✿;市场营销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中医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母婴生活护理(不含医疗服务)✿✿✿✿;中医诊所服务(须在中医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医疗设备租赁✿✿✿✿;劳动保护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罗欣大药房经营情况正常✿✿✿✿,且关联交易绝对金额不大✿✿✿✿,不存在履约能力风险✿✿✿✿。罗欣大药房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高危险性体育运动(游泳)✿✿✿✿;小食杂✿✿✿✿;烟草制品零售✿✿✿✿;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物业管理✿✿✿✿;家政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餐饮管理✿✿✿✿;房地产经纪✿✿✿✿;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停车场服务✿✿✿✿;酒店管理✿✿✿✿;棋牌室服务✿✿✿✿;新鲜水果零售✿✿✿✿;新鲜蔬菜零售✿✿✿✿;食用农产品零售✿✿✿✿;农副产品销售✿✿✿✿;鲜肉零售✿✿✿✿;花卉种植✿✿✿✿;建筑物清洁服务✿✿✿✿;体育场地设施经营(不含高危险性体育运动)✿✿✿✿;五金产品零售✿✿✿✿;洗车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母婴生活护理(不含医疗服务)✿✿✿✿;养老服务✿✿✿✿;居民日常生活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刘保起先生通过山东罗欣实业有限公司间接持有罗泰物业51%的股权✿✿✿✿,同时✿✿✿✿,刘保起先生直接持有罗泰物业49%的股权✿✿✿✿。
罗泰物业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稳定✿✿✿✿,且关联交易绝对金额不大✿✿✿✿,不存在履约能力风险✿✿✿✿。罗泰物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会议及展览服务✿✿✿✿;酒店管理✿✿✿✿;日用品批发✿✿✿✿;国内贸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住宿服务✿✿✿✿;餐饮服务✿✿✿✿;烟草制品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欣馨酒店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稳定✿✿✿✿,且关联交易绝对金额不大✿✿✿✿,不存在履约能力风险✿✿✿✿。欣馨酒店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我保证不c进去txt御宅屋✿✿✿✿。
经营范围✿✿✿✿:批发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除疫苗)✿✿✿✿;I类医疗器械✿✿✿✿、II类医疗器械✿✿✿✿、III类医疗器械✿✿✿✿、日用百货(不含食品)✿✿✿✿、洗化用品✿✿✿✿、消毒用品(不含危险✿✿✿✿、监控✿✿✿✿、易制毒化学品✿✿✿✿,有效氯含量〈5%)✿✿✿✿、保健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货物进出口✿✿✿✿;广告代理✿✿✿✿;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承办会议及展览服务✿✿✿✿;搬运装卸服务✿✿✿✿、仓储服务(不含危化品仓储)✿✿✿✿;房屋✿✿✿✿、设备(含医疗设备)✿✿✿✿、汽车租赁✿✿✿✿;产品推广服务✿✿✿✿;药品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明欣医药原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且由公司实际控制人刘保起先生担任董事长✿✿✿✿,报告期内因公司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导致该公司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根据安排✿✿✿✿,刘保起先生将不再担任该公司董事或高管✿✿✿✿。截至目前✿✿✿✿,由于相关任职尚未完成工商变更✿✿✿✿,基于谨慎性原则✿✿✿✿,将该公司认定为关联方✿✿✿✿。
明欣医药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稳定✿✿✿✿,且关联交易绝对金额不大✿✿✿✿,不存在履约能力风险✿✿✿✿。明欣医药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化妆品批发✿✿✿✿;日用百货销售✿✿✿✿;办公用品销售✿✿✿✿;玻璃仪器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药品批发✿✿✿✿;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货物进出口✿✿✿✿;保健食品销售✿✿✿✿;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济南罗欣原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且由公司实际控制人刘保起先生的弟弟刘宝华先生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因公司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导致该公司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根据安排✿✿✿✿,刘宝华先生将不再担任该公司董事或高管✿✿✿✿。截至目前✿✿✿✿,由于相关任职尚未完成工商变更✿✿✿✿,基于谨慎性原则✿✿✿✿,将该公司认定为关联方✿✿✿✿。
济南罗欣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稳定✿✿✿✿,且关联交易绝对金额不大✿✿✿✿,不存在履约能力风险✿✿✿✿。济南罗欣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注册地址✿✿✿✿: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罗庄街道湖西路与龙潭路交汇处(山东罗欣医药现代物流有限公司办公楼5楼)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礼品花卉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日用玻璃制品销售✿✿✿✿;化妆品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广告设计✿✿✿✿、代理✿✿✿✿;企业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装卸搬运✿✿✿✿;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医疗设备租赁✿✿✿✿;汽车租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药品批发✿✿✿✿;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经营(销售散装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保健食品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罗盛医药原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凯发k8一触即发✿✿✿✿,且由公司实际控制人刘保起先生担任董事长✿✿✿✿,报告期内因公司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导致该公司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根据安排✿✿✿✿,刘保起先生将不再担任该公司董事或高管✿✿✿✿。截至目前✿✿✿✿,由于相关任职尚未完成工商变更✿✿✿✿,基于谨慎性原则✿✿✿✿,将该公司认定为关联方✿✿✿✿。
罗盛医药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稳定✿✿✿✿,且关联交易绝对金额不大✿✿✿✿,不存在履约能力风险✿✿✿✿。罗盛医药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本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之间购买/销售产品及提供服务等交易是在双方日常业务过程中依照一般商业条款所进行的✿✿✿✿,交易价格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
待公司股东大会履行完日常关联交易的相关审批程序后✿✿✿✿,公司将根据日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与关联方签订相应的订单或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包括交易价格✿✿✿✿、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等✿✿✿✿。交易以市场化运作✿✿✿✿,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交易均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在一定程度上支持了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我保证不c进去txt御宅屋✿✿✿✿。关联方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稳定✿✿✿✿,不存在履约能力风险✿✿✿✿,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有任何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或被控制✿✿✿✿。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公平✿✿✿✿、公正✿✿✿✿,交易价格公允✿✿✿✿。2022年度已发生及2023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发展和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正常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没有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2022年度已发生及2023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相关交易均为正常的经营性业务往来✿✿✿✿,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交易行为透明✿✿✿✿,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2022年度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及2023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定价合理✿✿✿✿,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预计全年累计发生额不超过50亿元✿✿✿✿。
3✿✿✿✿、特别风险提示✿✿✿✿:尽管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都经过严格评估✿✿✿✿,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预计全年累计发生额不超过50亿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公司管理层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和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增加公司收益✿✿✿✿。购买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公司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预计全年累计发生额不超过50亿元凯发k8一触即发✿✿✿✿。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为控制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只能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理财产品✿✿✿✿。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公司管理层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和管理✿✿✿✿,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关于2023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
1✿✿✿✿、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和财务状况✿✿✿✿,在确保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资金安全前提下进行的✿✿✿✿,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运营的正常进行✿✿✿✿,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凯发k8一触即发✿✿✿✿。
2✿✿✿✿、通过购买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公司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尽管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都经过严格评估✿✿✿✿,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1✿✿✿✿、公司已制定《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并严格遵守审慎投资的原则✿✿✿✿,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的理财产品✿✿✿✿。
2✿✿✿✿、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长或公司管理层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和管理✿✿✿✿。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收益情况✿✿✿✿,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5✿✿✿✿、公司财务部门建立台账对银行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本次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事项✿✿✿✿,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稳健型理财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增加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拓展资金需要✿✿✿✿,保证其生产经营持续发展和业务顺利开展✿✿✿✿,2023年拟向银行申请授信✿✿✿✿。其中✿✿✿✿,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罗欣”)拟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罗欣药业(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罗欣”)20,000万元银行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事项以各方后续签署的担保协议或担保文件约定为准我保证不c进去txt御宅屋✿✿✿✿。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银行授信及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全权代表公司签署担保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公司将根据每笔担保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经营范围✿✿✿✿:医药科技✿✿✿✿、生物科技✿✿✿✿、医疗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生物制品的研发✿✿✿✿,药品批发✿✿✿✿,药品研发✿✿✿✿,医疗器械研发✿✿✿✿、经营✿✿✿✿,食品销售✿✿✿✿,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实验室耗材✿✿✿✿、仪器仪表✿✿✿✿、电子产品✿✿✿✿、化妆品✿✿✿✿、日用百货的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公司控股子公司将在合理公允的合同条款下与银行签订担保协议✿✿✿✿,每笔担保的期限和金额将根据与有关银行最终协商后签署的贷款合同确定✿✿✿✿。同时公司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在前述担保额度内签署担保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法律程序✿✿✿✿。
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融资事务有利于公司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保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商业惯例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被担保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能控制其经营和财务✿✿✿✿,被担保方经营正常✿✿✿✿,资信良好✿✿✿✿,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其提供授信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同时✿✿✿✿,公司将通过完善担保管理✿✿✿✿、加强财务内部控制✿✿✿✿、监控被担保人的合同履行✿✿✿✿、及时跟踪被担保人的经济运行情况✿✿✿✿,降低担保风险✿✿✿✿。本次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77,00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4.26%✿✿✿✿;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12,456.27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9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0万元✿✿✿✿。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5号》”)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6号》”)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和调整✿✿✿✿,不存在公司自主变更会计政策的情形✿✿✿✿,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所有者权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颁布了《准则解释第15号》✿✿✿✿,其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的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2022年12月13日✿✿✿✿,财政部颁布了《准则解释第16号》✿✿✿✿,其中“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2022年11月30日起执行✿✿✿✿;“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鉴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颁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和调整✿✿✿✿,并按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不属于公司自主变更会计政策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并颁布的《准则解释第15号》✿✿✿✿、《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所有者权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凯发K8国际首页凯发k8娱乐✿✿✿✿,k8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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